为了执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2019】160号)文的要求的要求特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自主验收结果进行公示;
1、新旅明樾府项目已按照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完成了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工作,特向社会公众公示。
2、公示的起始日期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4月13日,意见反馈联系人张明花,联系电话18079280626;单位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庐峰北路东端长虹北路20号。
附件:新旅明樾府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书;新旅明樾府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新旅明樾府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九江市浔阳区新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