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执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要求特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
1、联发·君悦湖项目已按照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完成了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工作,特向社会公众公示。
2、公示的起始日期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4月13日,意见反馈联系人石青,联系电话18370202088;单位地址: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八里湖大道与永宁大道交汇处。
附件:联发·君悦湖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联发·君悦湖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联发·君悦湖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联发集团九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