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八里湖新区第一小学项目
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的公示
为了执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要求特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
1、八里湖新区第一小学项目已按照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完成了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工作,特向社会公众公示。
2、公示的起始日期2021年5月25日至2021年6月22日,意见反馈联系人李少明,联系电话15870897535;单位地址: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兴城大道以东,铁路以北、御湖苑小区南侧。
附件:八里湖新区第一小学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八里湖新区第一小学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八里湖新区第一小学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九江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