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丽景家园项目
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的公示
为了执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要求特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
1、丽景家园项目已按照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完成了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工作,特向社会公众公示。
2、公示的起始日期2021年5月14日至2021年6月10日,意见反馈联系人李进龙,联系电话18770420063;单位地址:九江市濂溪区浔南大道与陆家垄路南段交汇处。
附件:丽景家园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丽景家园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丽景家园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横店集团九江东磁房地产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