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2019(160)号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的规定,特将年产500吨超高纯钽铌氧化物生产线及其配套系统技术改造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结果进行公示;
1、年产500吨超高纯钽铌氧化物生产线及其配套系统技术改造已按照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完成了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工作,特向社会公众公示。
2、公示的起始日期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3月14日,意见反馈联系人吴立新,联系电话13767275522;单位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滨江东路琴湖大道018号(九江石化工业园)。
附件:
1.年产500吨超高纯钽铌氧化物生产线及其配套系统技术改造水土保持设施实施情况说明;
2.年产500吨超高纯钽铌氧化物生产线及其配套系统技术改造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九江市金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2025年 2 月 17 日
2、年产500吨超高纯钽铌氧化物生产线及其配套系统技术改造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1、年产500吨超高纯钽铌氧化物生产线及其配套系统技术改造水土保持设施实施情况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