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执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要求特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
1、浔阳区甘棠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项目已按照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完成了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工作,特向社会公众公示。
2、公示的起始日期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3月18日,意见反馈联系人向菲,联系电话13970220055;单位地址:九江市浔阳区塔岭北路60号,塔岭北路与北司北路交汇处。
附件:浔阳区甘棠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浔阳区甘棠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浔阳区甘棠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05浔阳区甘棠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项目验收鉴定书.pdf
06浔阳区甘棠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书.pdf
07浔阳区甘棠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九江市浔阳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