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执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2019】160号)文的要求的要求特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自主验收结果进行公示;
1、中奥广场项目已按照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完成了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工作,特向社会公众公示。
2、公示的起始日期2021年12月13日至2022年1月10日,意见反馈联系人朱恬,联系电话15070269002;单位地址:江西省九江市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九江市体育中心体育场一层东侧。
附件:中奥广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中奥广场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中奥广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九江中奥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