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执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文的要求特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
1、矶山湖8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已按照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完成了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工作,特向社会公众公示。
2、公示的起始日期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9月3日,意见反馈联系人余涵,联系电话13576235967;单位地址:都昌县矶山湖水产养殖场六、七、八分场等。
附件:
①矶山湖8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②矶山湖8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③矶山湖8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都昌县龙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8月9日
矶山湖8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矶山湖8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书.pdf
矶山湖8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