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丽景湾花园B区项目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的公示

为了执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2019160)号文的要求的要求特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验结果进行公示;

1丽景湾花园B区项目已按照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完成了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工作,特向社会公众公示。

2公示的起始日期2021514日至2021610日,意见反馈联系人李进龙,联系电话18770420063;单位地址:九江市浔阳区,南临长虹大道,火车站正对面

附件:丽景湾花园B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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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514

验收鉴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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