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九江市濂溪区岚溪雅院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公示

关于九江市濂溪区岚溪雅院项目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公示

为了执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文的要求特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结果进行公示

1九江市濂溪区岚溪雅院项目已按照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完成了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工作,特向社会公众公示。

2、公示的起始日期202562日至2025627日,意见反馈联系人施连,联系电话15879240927单位地址:九江市濂溪区莲花镇九莲南路以西、学府二路以南

附件:

1.九江市濂溪区岚溪雅院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九江市濂溪区岚溪雅院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九江市濂溪区岚溪雅院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05九江市濂溪区岚溪雅院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06九江市濂溪区岚溪雅院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07九江市濂溪区岚溪雅院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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