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2019(160)号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的规定,特将九江学院智能智造工程实训(实验)中心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结果进行公示;
1、九江学院智能智造工程实训(实验)中心项目已按照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完成了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工作,特向社会公众公示。
2、公示的起始日期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2月18日,意见反馈联系人常勤,联系电话18702205582;单位地址:九江市前进东路551号。
附件:
1.九江学院智能智造工程实训(实验)中心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实施情况说明;
2.九江学院智能智造工程实训(实验)中心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九江学院
2024年11月21日
1.九江学院智能智造工程实训(实验)中心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实施情况说明.pdf
2.九江学院智能智造工程实训(实验)中心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