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执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的要求特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结果进行公示:
1、九江市殡仪馆改扩建二期项目已按照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完成了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工作,特向社会公众公示。
2、公示的起始日期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27日,意见反馈联系人童勇,联系电话15297926660;单位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八里湖新区祥和路九龙新城B区商业三楼304号商铺。
附件:
1.九江市殡仪馆改扩建二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九江市殡仪馆改扩建二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九江市殡仪馆改扩建二期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九江市城发公用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