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辉·八里湖畔项目》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公示
为了执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文的要求特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结果进行公示:
1、中辉·八里湖畔项目已按照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完成了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工作,特向社会公众公示。
2、公示的起始日期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28日,意见反馈联系人黄玉枫,联系电话17750280944;单位地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瑞大道与都昌路交汇处以南。
附件:
1.中辉·八里湖畔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中辉·八里湖畔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中辉·八里湖畔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九江融乐置业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