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九江市八里湖新区永宁路南延伸线二期道路工程》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公示

关于九江市八里湖新区永宁路南延伸线二期道路工程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公示

为了执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文的要求特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结果进行公示

1九江市八里湖新区永宁路南延伸线二期道路工程已按照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完成了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工作,特向社会公众公示。

2、公示的起始日期2023927日至20231030日,意见反馈联系人徐越越,联系电话15270230860;单位地址: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园艺小区

附件:

1.九江市八里湖新区永宁路南延伸线二期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九江市八里湖新区永宁路南延伸线二期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九江市八里湖新区永宁路南延伸线二期道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05九江市八里湖新区永宁路南延伸线二期道路工程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pdf

07九江市八里湖新区永宁路南延伸线二期道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06九江市八里湖新区永宁路南延伸线二期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书.pdf



 

九江市八里湖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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