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隆福矿业有限公司(江西彭山锡矿)项目
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的公示
为了执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要求特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
1、江西隆福矿业有限公司(江西彭山锡矿)项目已按照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完成了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工作,特向社会公众公示。
2、公示的起始日期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7月18日,意见反馈联系人汤亢,联系电话15390837330;单位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吴山乡境内。
附件:江西隆福矿业有限公司(江西彭山锡矿)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江西隆福矿业有限公司(江西彭山锡矿)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江西隆福矿业有限公司(江西彭山锡矿)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05江西隆福矿业有限公司(江西彭山锡矿)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06江西隆福矿业有限公司(江西彭山锡矿)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江西隆福矿业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