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执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2019(160)号文的要求特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
1、虞河安置小区项目(一期)已按照批复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要求完成了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工作,特向社会公众公示。
2、公示的起始日期自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7月17日,意见反馈联系人黄家文,联系电话13870268670;单位地址:九江市濂溪区虞家河乡人民政府。
附件:虞河安置小区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虞河安置小区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书;虞河安置小区项目(一期)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九江市濂溪区虞家河乡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