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执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要求特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
1、万泰城·御湾项目已按照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完成了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工作,特向社会公众公示。
2、公示的起始日期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28日,意见反馈联系人熊宏伟,联系电话13707925772;单位地址: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向阳街道螺丝墩社区,十里河北路与杭州路交汇处。
附件:万泰城·御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万泰城·御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万泰城·御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九江联华实业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