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执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2019(160)号文的要求的要求特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
1、嘉辉郦堡商住小区A区三期已按照批复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的要求完成了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工作,特向社会公众公示。
2、公示的起始日期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7月1日,意见反馈联系人杨琦,联系电话15107970177;单位地址:九江市德安县德安大道嘉辉郦堡一期2#楼A2-07号。
附件:嘉辉郦堡商住小区A区三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九江市嘉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6月5日